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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医保参保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26 22:5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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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宜宾医保参保需要哪些材料?居民应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以户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时提供以下资料:1.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在本地的证明;2.家庭参保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除外);3.家庭成员中有不属于参保范围的相关证明;

宜宾医保参保需要哪些材料?

居民应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以户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时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在本地的证明;

2.家庭参保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除外);

3.家庭成员中有不属于参保范围的相关证明;

4.《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表》(点击获取)。

推展阅读:

市外户籍的职业高中、大中专在校学生(含学校集体户学生)由所属学校统一填写《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花名册》,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统一到县(区)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并到县(区)医保局委托的代收费银行缴纳居民医保费。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参保时,家庭成员中有属特殊困难群体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民政、残联部门进行身份确认,所需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代为缴纳。

应由征地部门代为缴纳居民医保费的被征地居民,由征地部门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统一到所在县(区)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居民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复员退伍、刑满释放、医保关系无间断转移的特殊原因,未能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可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乡镇)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上述情形发生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含)3个月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