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宜宾医保参保流程
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城镇居民。
1.家庭首次参保或家庭原参保登记事项有变更的,在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填写《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表》(点击获取),然后持社区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县(区)医保局委托的代收费银行缴纳居民医保费;
2.城镇居民续保,如家庭原参保登记事项无变更的,可直接到代收费银行缴费;
3.代收费银行为参保居民开具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应载明:参保人员姓名、缴费金额、缴费日期、编码、代收费银行经办人员姓名、代收费银行业务用章等内容。
(二)农村居民。
1.家庭首次参保的,在村委会经办人员指导下填写《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表》(点击获取);
2.部分家庭成员首次参保或变动的,在村委会经办人员指导下,依据《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花名册》(点击获取)变更参保登记;
3.缴纳居民医保费给村委会经办人员;
4.取得村委会开具的收费发票;
5.鼓励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通过银行直接缴费。
各级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参保工作内容:
(一)社区。
1.指导参保居民填写《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表》并核实登记内容,录入参保居民基本信息;
2.为参保居民开具到银行缴费通知单;
3.给需要缴费发票的居民开具发票,发票载明内容应与代收费银行缴费凭证一致;
4.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按批次将新增或减少人员花名册复印件交县(区)医保局;
5.归档管理参保资料。
(二)村委会。
1.指导参保居民填写《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表》,核实《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花名册》内容,确保其完整、准确、真实;
2.代收居民医保费,给参保居民开具正式发票,开具发票时应载明参保年度、参保人员姓名、缴费金额、编码等内容;
3.将所收居民医保费及时存入乡镇财政所指定账户并保管好银行缴费凭证;
4.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将登记表、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和银行缴费凭证,交乡镇人民政府所属劳动保障经办机构;
5.归档管理参保资料。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与村委会和银行核对、校正居民参保缴费信息;
2.在参保缴费办理期内按批次完成参保人员信息及保费核对;
3.按批次上报《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花名册》复印件及对应征集通知单和转账凭据到县(区)医保局,并同步划拨该批次应缴纳居民医保费;
4.在次年2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居民参保缴费信息的校对、录入和完清缴费工作;
5.归档管理参保资料。
(四)县(区)医保局。
1.按批次对居民参保缴费进行最终确认;
2.定期完成参保信息核对、校正;
3.归档管理参保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