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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各级疫情防控中心电话汇总

发布时间:2022-12-18 13:5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宜宾市疫情防控中心电话,宜宾隔离政策,宜宾市各级疫情防控中心电话汇总

内容简介

宜宾市各级疫情防控中心电话汇总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222000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31—2163110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822671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3839899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836120兴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8833340长

宜宾市各级疫情防控中心电话汇总

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222000

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31—2163110

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822671

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3839899

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836120

兴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8833340

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4629633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5721369

江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622635

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4318148

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725120

四川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28—12345(24小时)

入宜宾市核酸与隔离政策

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可自由流动,入川时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川后需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